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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十三五”期间每个县至少建1个公益性公墓

2017-03-25 08:02  陕西传媒网

3月24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和清明节祭扫工作新闻通气会,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通报陕西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2017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安排。

郭惠敏说,截至2016年底,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64亿元,用于殡仪馆设备改造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中,安排1.32亿元为全省66个殡仪馆更新火化炉、殡仪车等殡仪设备;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32亿元,建设了6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130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省经营性公墓达到76个。

“十三五”期间,计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1个火化殡仪馆或殡仪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建)都要有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

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组织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识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服务机构自身无法解决的,要重点盯防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省民政厅将在近期对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公墓集中的地区要进行重点督导。

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组织开展树葬、深埋、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或共祭仪式,推动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2日至4日),省民政厅将安排专人值班,加强清明节期间各地祭扫活动的监测和信息报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电话:029—63917572)。 (三秦都市报首席记者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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