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和《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户县环保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
一是明确责任。制定印发了《西安市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组织机构,科站所职责分工,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是摸清底数。"河长制"实施以后,户县环保局采取"集中摸底"的方法,组织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彻底摸清河流两岸及周边环境状况。重点对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企业污水、雨水排放等情况进行了取证拍照,并形成了详实的河流情况报告。
三是因河施策。通过对河流情况的摸底调查,实施"一河一策",针对河流存在的重点问题、重点河段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增加采样频次,及时掌控河流水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