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局《关于在全局开展践行‘店小二’精神、打造灞桥发展‘铁军’作风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安排,灞桥所于3月10日至3月16日开展双效责任我承诺活动,每名党员干部签订了《双效责任承诺书》,并且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及职责要求制定了具体工作落实措施。党小组将每位党员所作承诺进行上墙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党小组定期检查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办事群众对党员干部签订《双效责任承诺书》给予赞扬,同时对灞桥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进行了充分肯定。全所干部遵纪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参与承诺,增强了自我约束力,提高了党员整体素质。使“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加强了党员的自我约束,强化了监督,增加了压力,完善了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