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健全抓党建工作机制和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党工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抓书记”作为抓基层党建的核心,明确目标责任,带头落实好年度党建任务。
二是紧抓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党员活动室、订阅党报党刊、每周例会制度、开展理论知识与业务能力培训等方式,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和组织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党建工作督查和考核机制,按照《问责条例》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严格管理干部。
三是落实好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定《党支部目标管理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党建工作制度,将支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明确各支部工作职责、任务、方法和标准,把“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使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是强化党员服务。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加大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力度,抓好村(社区)党建网格化建设,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积累性矛盾,打通服务党员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