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阎良分局航城工商所执法人员迅速处理了两起消费者投诉,受到消费者赞扬。
春节前夕,消费者孟女士和刘女士先后在阎良区某墙纸店购买墙纸,并与店家签订合同,预先交付了一千元订金。后来孟女士和刘女士因不再需要墙纸,遂要求店家退回订金。两人曾多次与该墙纸店负责人协商退款,但因双方对交付订金时候的承诺有分歧,对于退款一事争议较大,店家只愿意每人退还130元订金。百般无奈的情况下,孟女士和刘女士来到所属辖区航城工商所投诉求助。航城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壁纸店开展调查和取证,随后积极开展调解处理。在调解陷入僵局时,执法人员又仔细查阅了商家开具的订金收据,发现收据上写的是“订金”而非“定金”,当即告知店家:依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是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的;但是收据上写的是“订金”,是必须如数退还的。通过执法干部的法律讲解和耐心调解,该墙纸店负责人在当天就向孟女士和刘女士退还了订金。两位消费者对执法干部积极迅速的调解处理表示非常感谢。
工商阎良分局将继续践行“店小二”精神,落实“五星级”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质、作风过硬的工商“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