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灞桥区国税局组织召开了“巡察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工作落实会”,党组成员、樊曲平纪检组长组织学习了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监察室关于开展巡察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了灞桥区国税局开展巡察发现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科所(分局)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局党组的要求部署上,不断增强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的行动自觉,要充分认识到自查整改是自我提升、自我完善,防患于未然的重要契机,以端正、诚恳的态度认领巡察发现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态度,坚决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是主动自查整改。前期,监察室对照市局下发的问题清单,结合灞桥区国税局实际,分层次制定出党组及党组成员、纪检组、各科所(分局)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各科所(分局)要逐项认真自查,对问题要不回避、不遮掩,要举一反三,查找类型的其他问题,要主动作为,实打实、动真格深入自查整改,确保在上级的巡视中,不再出现自查整改过的问题。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细节决定成败。各科所(分局)要把工作往细做、往实做,在各项工作头绪多的情况下,要学会“弹钢琴”,不能顾此失彼。要监督检查力度,对自查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拖延自查整改,以及自查整改问题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要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