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年第3期,总第21期),对对肢体加压治疗设备、紫外治疗设备等4个品种63批(台)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情况进行了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监部门根据《公告》内容认真开展不合格器械查处工作。
未央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执法车辆23车次,检查器械经营企业13家、医疗机构2家。从检查结果来看,尚未发现《公告》中所列举的不合格产品。下一步,未央区食品药监局将加大排查力度,扩大检查范围,确保辖区居民用械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