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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 好闺蜜结伴捐献遗体器官

2017-03-02 11:50  兵马俑在线

昨天上午,63岁的李华和64岁的樊玉荣两位“老闺蜜”,结伴来到西安市碑林区红十字会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准备在“百年”之后,将自己的全部器官捐献给需要救治的患者和我国医学研究事业。

老人捐献器官为挽救更多人

昨天上午,李华老人和樊玉荣老人走进碑林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乐呵呵地对工作人员说,“我俩今天又来了,把老伴和孩子们的意见也都征求过了,对我们的决定都非常支持。我们今天来把登记表一填,等将来把全部器官给捐献出去。”工作人员热情地取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递给两位老人说,“你们再仔细看一下相关提示,考虑好了再做决定。”

李华老人看了遍《登记表》后说,“我已了解了人体器官捐献的基本常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承诺在去世后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的患者,这样不仅可以节约购买墓地的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挽救和延续一个甚至几个人的生命,这是好事情,没有啥犹豫的,我觉得这样的退休生活才更有意义。”

希望能为捐赠者提供树葬

樊玉荣老人说,她和李华是一对闺蜜,从年轻时就在一起。前一阵在谈到人将来的去留问题时,突然谈到了器官捐献,觉得这样做非常有意义,一定程度上也可减轻孩子们的负担。前几天,她俩专门来到碑林区红十字会咨询了一下,回家又征求了家里人的意见,都觉得是件好事情。老人说完后,在该处的“意见征集本”上写下:“希望以后可以为成功捐赠者提供树葬。”

工作人员翻阅着“意见征集本”说,两位老人的举动令他们非常感动,退休后也没有停止一起做有意义的事的脚步,愿望这么美好,要求却如此简单。他们从2014年8月5日成功登记第一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至今,已经登记了50人,王璐明老人是成功捐献遗体的首例志愿者,捐献遗体帮助交大医学院学生进行医学基础教育。还有一位志愿者去世后,把眼角膜捐献移植给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的一位男士和甘肃庆阳的一位女士,使得两人重见光明。 (2017年3月2日《三秦都市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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