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伊始,为确保大中专院校学生等消费人群隐形眼镜使用安全,灞桥区食品药监局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对辖区内隐形眼镜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
一是坚持检查与督导结合。检查中,针对经营单位,重点对是否有相应经营资质证书,是否有超范围经营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针对产品,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有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是否索取、留存销售凭证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储存养护,是否配备电脑验光仪、裂隙灯、眼压计等设备、设施等项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指导与宣传结合。一方面告知经营者,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得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不得经营无《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另一方面以学校及周边街道为重点,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示和展板图示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隐形眼镜知识和使用伪劣隐形眼镜的潜在风险,引导公众安全消费。
三是坚持打击与规范结合。坚持边整顿、边规范,打击非法,规范合法,以打击促规范,探索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规范监管长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提升医疗器械产品整体质量。
截至目前,共检查隐形眼镜店13家,下达责令整改1家。下一步,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整改后复查,将体验类、角膜塑形镜(OK镜)、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美瞳)等医疗器械产品监管工作作为年度监管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常态化”,确保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规范经营,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