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午,陕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省普法办专职副主任康长峰,市司法局副局长史伟、法治宣传处处长林通以及宁夏司法厅一行来到碑林法治文化示范街区调研碑林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碑林区副区长侯学东、区司法局局长王秉宏、副局长周坤陪同调研。
“碑林法治文化示范街区”地处西安市中心地带,位于南广济街五味什字西北角,南北全长113米,由19块宣传板组成。每块宣传板长4米,宽2.5米,采用镀锌板喷漆外接亚克力面板材质,可重复替换使用,建成以来每三个月至半年内容更新一次。法治文化街区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法治文化街墙的总序板块,配有黑白灰三色浮雕法治刻花内容,凸显法治庄严,并绘有公众微信二维码,方便往来居民关注并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和政策咨询。第二部分为“七五”普法规划板块,由“七五”普法规划摘要,简介组成。第三部分为“法律进社区”文化板块,由等法律案例、法条讲解等组成。第四部分是“法律进校园”文化板块,主要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案例应用组成。第五部分内容是法治名言,由“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等法治名言组成。第六部分是“三个革命”(“烟头革命”、“厕所革命”、“效能革命”)的相关宣传。
整个法治文化示范街区,法治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主题大气明确,布局巧妙合理。调研领导对法治文化街的建设进行了高度赞扬。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必将创新工作思路,再接再厉,推动碑林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