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记者 秦峰 通讯员 李力 胡清军 实习生 陈曦格)为图财,一男子三次作案深夜盗割县城亮化工程电缆线1600余米到废品收购店销赃;贪便宜,经营废品收购店的夫妻二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结果买卖双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惩处。
现年37岁的林某系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农民。林某自幼贪图享受,好逸恶劳,初中毕业后开始混迹社会,四处闲逛。2000年6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2015年7月因盗窃被刑事拘留。释放后,林某不思悔改,决定重操旧业,伺机盗窃作案。
去年8月17日凌晨1时许,林某窜至宁强县城体育场河堤上,趁深夜无人之机,用携带的剪线钳将用于市政亮化工程的600米电缆线剪断盗走,天亮后租用三轮车将盗割的电缆线运至校场坝环城废品收购店出售,该店业主涂某和妻子王某在该电缆线来源不明的情况下,当做废铜线以每斤13.5元的价格予以收购,支付林某现金900元。
案发后,宁强警方立即抽调精兵强将展开侦破,办案民警发扬敢打硬仗的作风,夜以继日开展工作,办案民警从控制销赃渠道入手展开调查,发出协查通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8月21日凌晨2时许,林某顶风作案以同样方式在上述地点盗割电缆线580米,运至涂某和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店里,涂、王二人明知其所售之物正是公安机关通报寻找的赃物的情况下仍以相同价格予以收购,支付林某现金1400元。
同年9月4日凌晨1时许,林某以同样方式在县城玉石潭地段盗割电缆线428米,运至涂某和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店里销赃时,被早已布控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电缆线83斤,剪线钳1把。
经鉴定,林某盗割电缆线1608米,价值7945元。去年9月5日,林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依法刑事拘留,10月11日被依法逮捕。10月21日,涂某和妻子王某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