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提升我省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园林绿化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推广绿色、低碳发展模式,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城镇园林绿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按照《规划》总体部署,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7%、绿化覆盖率≥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1平方米。同时,创建国家生態园林城市1个、国家园林城市3个、国家园林县城10个;创建省级园林县城9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16个。全省设市城市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Ⅲ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全省城镇海绵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覆盖率达到8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到60%,基本完成生物多样性资源普查、规划并进行具体的保护实施。
此外,我省还将积极开展各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创建活动,2016年后城镇新建、改建单位、居住区创建率达到60%以上。加强城乡一体生态修复和大环境绿化建设,开展城镇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城镇河流、过境路绿化,在城镇及周边山、水、塬、沟壑等开展以植树绿化为核心的生态修复。到2020年完成城镇建成区30%以上荒裸地的生态修复,全面保护恢复城镇自然生态系统。
全省还将加强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能力建设,根据当地易发生的灾害类型、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及分布等情况,确定相应的规划建设指标,科学设置防灾公园、临时避险绿地、紧急避险绿地、隔离缓冲绿带、绿色疏散通道,形成防灾避险综合能力强、各项功能完备的城市绿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