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信息和数据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临潼区食品药监局结合权力清单目录,积极推进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为做好“双公示”工作,临潼区食品药监局根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临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公示内容、标准、方式、平台。行政许可内容涵盖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行政处罚内容应包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依据、案件名称、处罚事由、处罚结果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同时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将在临潼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持续地向社会公示本单位形成的有效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公示。
临潼区食品药监局将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常态化,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切实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公信力。
(区食品药监局 陈晓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