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诉法修改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心,探索新型监督模式,加大检察建议监督方式的运用,充分运用这一非讼性、沟通性的检察监督手段,从检察建议总体数量、制作流程、文书质量、监督效果四个方面,着力将检察建议打造成新的特色品牌,最大限度保障民行检察监督效果。
拓宽建议适用范围,使检察建议成为 “全能选手”。积极运用各类型检察建议,有效行使法律监督职权。运用类案监督检察建议,将监督焦点总结归类。针对不同情况确定检察建议的性质,一般性案件,对被监督单位就案论案发出个案检察建议;高发、多发、同类型案件,则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旨在同类问题同时解决。填补抗诉不足,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优势。针对抗诉效率低、适用范围窄、法院难于接受等现状,发挥检察建议的互补优势,大幅缩短办案周期,以检察建议促法院改判,以检察建议促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