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买到过期的胰岛素后,市民刘先生反映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让刘先生不解的是,职能部门只对药店进行了处罚,却没人告知他手中的过期药该如何处理,他的损失该怎样赔偿。
买的胰岛素注射液过期一个月
1月25日下午,市民刘先生在西大街的秦唐大药房购买了一盒“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注射液”,第二天早上准备给女儿注射时,被同病房的家属发现,他购买的胰岛素已经过期一个月。刘先生说:“药店怎么能给我出售过期的药物?太不像话了!幸亏被及时发现,如果注射到孩子身体里,后果不堪设想。”
昨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刘先生,根据他提供的票据,记者看到胰岛素的确是1月25日在西大街秦唐大药房购买,药品包装盒上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
刘先生说,事后他立即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莲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院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赶到药店看了他的购物小票后,又调取药店的相关账目,随即对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的处理。“药监局只对药店进行了处罚,但对于我手中的过期药如何处理却没有给出意见。”刘先生说,他向职能部门投诉,一是希望他们来检查药店,防止药店继续给其他患者出售过期药,二是希望职能部门给老百姓做主,让药店向他道歉及赔偿。但第二个诉求被拒绝了。“药监局的人说赔偿一事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让我去找工商部门。”刘先生说,随后他拨打了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工商说药品的投诉及赔偿,由药监局负责处理,把我推了回去。”刘先生说。
食药监部门已严格处理药店
随后,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工商部门12315举报投诉电话,接线员听说是过期药品的投诉,回复说,药品的投诉由食药监局负责,他们不做处理,并给出了陕西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记者拨打了12331后,接线员给记者的回复却是,过期药品赔偿的投诉,得向工商部门反映。就这样,刘先生手中的过期药如何赔偿处理,依然没有找到投诉渠道。
昨日11时,记者跟随刘先生以投诉人的身份,来到药店辖区的北院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寻求解决途径,当初处理刘先生投诉的工作人员恰巧不在,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已经对药店进行了严格的处理:停业整改10天和以过期药品3倍的价格进行处罚,但这个处罚是上缴给政府部门的,并非是给消费者。
当记者问到手中的过期药如何处理时,工作人员回答说,《食品安全法》有对过期食品的相应处罚条令,但《国药管理法》中没有明文涉及,所以暂时他们也没有办法。不过,他可以私下帮着向药店进行交涉,能不能调解成功就看双方的态度及要求了。
至此,刘先生的诉求总算有人“理会”了,但他本人还是高兴不起来。他说,一个过期药物,作为政府部门只管企业处罚,没有人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处理损失。“好在过期药物被及时发现,只是经济问题。如果牵扯到医疗事故,那我真不知该找谁了。”刘先生说。 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