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周至县物价局重视作风纪律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正确履行职责,加强队伍管理,积极服务群众,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全面落实省物价局“五不准”规定和市局创建“四型”机关、树立“四种”形象的要求,工作围绕“勤”、“廉”、“公”、“严”、“快”、“干”六个字,强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好评。
在全县年度政风行风测评中,我局被评为“周至县2016年度政风行风优秀单位”。
2017-02-16 10: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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