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过程中,区法院制定了《法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各审判执行工作部门、员额法官和未入额法官的任务量考核指标做出具体规定;制定了《标准案折算办法(试行)》,客观评估全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科学量化促进审判执行效率提升。两个《办法》出台试行后,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为加强全省法院司法改革经验总结交流,近期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进行了推广,供全省三级法院学习借鉴。
2017-02-14 10: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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