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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教师”拿“编外工资” 相关部门:重算补发

2017-02-10 12:15  成都商报

南充17名通过考试获得“事业编制”身份的职中实训员老师,最终被分到一所民办职业学校任职,多名老师表示,尽管是“事业编制”身份却未能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月9日上午,12名当事老师应邀前往学校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相关部门承诺,将重新核算这批老师的工资待遇,若确实低于同类性质“事业编制”人员待遇,学校将进行补发,与此同时,开学后还将补发绩效和目标奖。

西充县教体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洋(化名)等人带合同服务期满5年后,可申请工作调动,但如果选择辞职或者考调,也无需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进展

重新核算老师工资 补发绩效与目标奖

继西充县人社局2月3日在四川省信访局官网的省长信箱作出回应后,2月9日上午,部分当事老师以及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西充县相关部门领导坐在一起,就“事业编制”人员未能享受到事业单位人员应有的待遇一事,进行首次面对面的沟通。

早前接到开会通知的老师李洋因家里有事,未能及时赶到学校参加这次沟通会。他事后从参会的同事张强(化名)处得知,尽管学校还未开学,当天上午共有12名老师赶到学校。无一例外,12人都是当初和李洋一起,考入“西充职业中学”却进入名叫张澜职业技术学校的民办学校任职的老师。

“其实上午的沟通会也没有说太多的事情,就是给我们讲了一些相关政策,也说了一下接下来的处理方式。”张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几个部门的领导在会上承诺,接下来将让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重新核算他们去年的工资,如果工资确实低于前述标准,将由学校进行补发,与此同时,开学后还将补发该批次老师去年的绩效与目标奖。

追问

补发工资为何不是财政拨款?

张强说,当天上午的沟通会上,尽管相关部门承诺将重新核发工资以及补发绩效和目标奖,但这笔钱不是当地财政拨款,是由学校出,而自己的合同上写的却是事业编制。

对此,参会的西充县教体科局副局长何绍铭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0年,西充当地政府引进张澜职校到西充办学时,将西充职业中学委托给张澜职校管理,托管期限到2025年截止,这期间,人才可以自由流动。何绍铭说,西充职业中学本身虽然没有学生,但“西充职业中学”这块牌子一直在,还有几名老师与西充党校在一起办公,“(职校和党校)其实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他们的事业编制我们肯定是认可的。”何绍铭说,张澜职校当初被引进到西充当地办学时,政府便与张澜职校约定,会按照学生总数1%配备教师供张澜职校使用,但工作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则由学校负责,既然招的是编制内人员,学校就应该给予同性质、同时间参加工作人员一样的待遇,或者更高待遇,但不能比后者低。

表态

老师辞职或考调不缴违约金

根据李洋等人当初就职是签订的“聘用合同”,其合同期限系5年。成都商报记者看到,合同中有这样一条约定,乙方在甲方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满5年将按每年2000元标准支付违约金。这也意味着,如果李洋等人现在离开学校,将面临一笔违约金。

对此,西充县教体科局副局长何绍铭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李洋同批次考进来的17名老师,如果要离职或者考调到其他单位,不需要缴纳这笔违约金。此外,5年服务期满之后,李洋等人也可直接向人社部门申请,调到其他单位就职。

2月9日中午,李洋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和另外4名未能参加当天上午沟通会的同事已经接到通知,让他们11日到学校继续沟通此事。

何绍铭说,之所以让每位老师都能到场,是希望能听到每位老师的意见并做出解释工作,同时也给他们当场做出相应的待遇承诺,“我们今天(9日)上午给他们承诺了,会在两个月内把问题解决好”。

成都商报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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