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旅游局日前出台《陕西省旅游经营服务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旅游经营服务违法失信信息采集、公示、上报等工作,对在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公开曝光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相关信息,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黑名单”信息系统,实施联合惩戒。
省旅游局副巡视员孟宝民:“各地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每季度将辖区内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工作情况向省旅游局报送,省旅游局在5个工作日内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相关信息。”(记者 袁哲 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