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魏亚男 通讯员/张方针 刘永红)廖某某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借枪防身,私藏自制霰弹枪,去年12月19日被佛冈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廖某某是一个瘾君子,因其长期吸食毒品而产生幻觉,总觉得有人要害他,因此便向他人借枪防身。2016年5月先后向“阿海”“阿德”各借了一支自制气手枪和自制霰弹枪及5发霰弹;同年8月13日,又向“阿海”借了一支自制手枪及219发加装钢珠的发令枪弹。上述三支枪及子弹一直为廖某某私藏持有。8月15日其在周某某家中聚众吸毒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在其女装摩托车内查获上述枪支和子弹。经司法鉴定,其中一支自制霰弹枪具备枪支性能,可以击发。
另查明,廖某某于2014年1月24日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6年8月16日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具备枪支性能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且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版统筹/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