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文体市场行政审批工作,并根据省、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碑林区文体市场的实际情况,按照“放管服”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行政审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公开审批事项
1、编制《碑林区文化体育市场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将申办各类文化体育市场经营单位所需提供的手续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投诉方式、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事项一次性告知申办者,申办者只需带齐相关材料递交窗口工作人员并确认签字便可完成申办手续,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
2、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在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受理申请。依法公开法规依据、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行政审批信息。
(二)规范运行管理
1、成立了以文体局局长周琦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任长坤同志为副组长,文产科、文化市场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化体育市场行政审批领导小组,为行政审批工作和文化体育市场的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业务指导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对文化体育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自由裁量权等进行认真梳理和压缩。
3、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文产科工作人员在初审申办材料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对不能解决的情况,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办事项目,耐心详细地告之其到相应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4、有效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明确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条件、程序和时限要求,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文化部和省厅要求,推进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建设,实现网上受理和审批流程、结果的网络核查。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从资料审核到经营场所实地考察,从提出初步审批意见到局长办公会最后审批决议,层层把关,从严把关,坚持依法行政,并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未出现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现象。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按照行政审批承诺办结时限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不超时,不应付,不推诿。同时,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公示收费标准、设置投诉举报信箱等措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了事中事后的监管,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016年,在文体市场行政审批方面,我局共对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家歌舞娱乐场所、5家游艺游戏娱乐场所、4家营业性演出团体、48家图书行业(报刊亭)、21家复印打字门店、1家电影放映单位、3家一般性体育经营场所进行了许可审批工作。
在新的2017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我局的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继续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要求简政放权,对照《行政许可法》从严把关,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对文产科审批工作人员适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确保服务人员熟练掌握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对每个环节明确职责、专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整个审批服务过程公开透明,切实提高其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三是加大与市文广新局和市体育局等业务部门的主动对接,积极参与活动,寻求技术指导,扎实认真地做好承接工作,保证对接无缝隙,业务不间断。
四是加大对简政放权的督办检查。由局办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机构对文化体育市场简政放权工作进行督查,对产业科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落实,严格规范程序,力争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住,确保权力下放到位,承接到位,服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