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一大早,警灯闪烁,高陵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动,依法对被执行人张大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了扣押措施,保障申请人能够顺利兑现胜诉权益。
张某与张大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大某未能按照执行通知的要求履行义务。执行局岳法官积极采取四查措施,并对张大某名下的车辆进行了查封。由于车辆未能实际控制,导致案件进入僵局。后经多方寻找,发现车辆停放于高陵区店子王村。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执行局李局长立即组织执行干警奔赴店子王村。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正在被案外人使用,此时案外人情绪激动,执行法官及时亮明身份,出示证件、执行依据、扣押裁定书,并释明法律,讲清妨碍法院执行的法律规定,最终,顺利将车辆扣押。
按照高陵法院党组马上就办、事不过夜的总体要求及打造“泾渭分明”品牌、审执铁军铁案的目标,高陵法院执行局雷霆出动,对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用活用尽强制措施,保障胜诉人权益,为高陵区三次创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