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抓了哪些工作,遇到什么问题,纪律审查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在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区纪委每月25日左右都要就监督责任向区委作专题汇报,重要紧急情况可随时汇报。
据区委书记杨晓东介绍,推行每月例会制度,既是旗帜鲜明地给纪委撑腰鼓劲,对其监督责任的一种经常督促和即时考核,也是党委把自己摆进去,责无旁贷地落实主体责任的倒逼机制。为保障这一规定落实,该区出台《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通知》,细化党委主体责任6项18条,纪委监督责任4项16条。区委坚持问题导向,专门建立了信访台账,区委书记第一时间批示,区委督查室每周汇报动态情况,区纪委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目前,该区已约谈街镇和部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5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