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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妈非法持枪案明天二审 因摆摊打气球获刑

2017-01-25 20:31  央广网

央广网天津1月25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连日来,因为在天津摆射击摊被判刑的赵春华事件,引发舆论的持续关注。赵春华射击摊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随后被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赵春华于本月初提出上诉。而明天的这场庭审,也将决定着,51岁的赵春华,今年春节在什么地方、和谁过的问题。

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说,22号晚上,从律师口中得知二审开庭,情绪一直都很紧张,“一方面是特别怕见我母亲,虽然很想见她,但是又怕见到她那种很憔悴的样子。一方面比较紧张的是,二审结果直接影响到她能不能回家。”

为赵春华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表示,明天,会为赵春华作无罪辩护,“明天反正就按照自己的思路去辩护,我们做无罪辩护,争议不会太多。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得到稳妥处理。”

徐昕坚持此前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的观点:赵春华没有主观故意持有枪支,所摆的射击摊纯属娱乐,也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至于引起社会持续而广泛争论的枪支认定标准问题,徐昕认为,公安部2010年印发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不能作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认定标准,“1996年的枪支管理法明确将枪支界定为,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这样一种枪支界定,是法律所规定的。公安部内部规章设定一个强制的1.8焦耳每平方厘米,实际上就改变了枪支管理法和刑法关于枪的理解,公安部没有权力解释法律,所以这个规定不适用。”

至于明天的庭审结果,徐昕坦言,无法预测,“作为律师只能尽力辩护,结果如何,我们不是特别适合做预测。我只能说无罪的概率非常低,而赵春华能回家过年的概率非常高。但是我们会非常努力的做无罪辩护。”

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说,无论结果如何,都得为母亲争取法律所赋予的机会,“对律师比较有信心,因为律师为我母亲的事情,付出了很多努力。另外我也相信天津一中院可以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

今天,记者多方联系天津市一中院,但法院以旁听席位已满为由,拒绝了记者明天旁听庭审的请求。明天,记者将在法庭外守候,有关赵春华能否回家过年的消息,也将第一时间从现场发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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