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我街道于1月24日上午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经营户未在明显位置悬挂《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虽然都配备了灭火器,但是灭火器均已过期,检查人员随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另外,发现个别摊位前有人吸烟,随即进行了制止,同时要求经营者要悬挂安全提示,并及时提醒周围群众不要吸烟,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2017-01-25 12: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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