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考核办法。制定了《户县农村基层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户县部门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和《户县“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指导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下发考核文件。制作考核文件下发至被考核单位,要求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三是撰写考核报告。考核工作结束后,分别由各检查组撰写考核报告,从考核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对策等方面认真总结这次考核工作,并以《统计报告》形式将考核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四是进行督促整改。对考核较差的19家单位送达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统计整改通知书》要求积极整改,并在时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