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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未央区司法局预算公开内容

2017-01-20 09:40  兵马俑在线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职能:(1)未央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全区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普法工作;(2)管理指导街道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3)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民代理、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4)管理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5)管理监督公证机构业务活动。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1、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以区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各部门、各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列出行政执法部门普法清单,构建普法大格局。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准备工作,起草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未央建设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草案)议案的说明》等文件,为“七五”普法启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及时更新维护未央普法网,申请加入未央网站群系统,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视网评及网络舆情工作。联合市、区档案局开展《档案法》宣传,与区关工委联合开展未央普法大讲堂走进全区中小学活动。在全区10个街道40个社区开展党纪法治电影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市民法治和党员的党章党规教育,为“七五”普法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着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1、法律服务延伸覆盖。成立回迁安置法律服务团,开展了“法律护航 温暖回迁”推进会,确保回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开展“勇担当、做表率、解民忧”党员“两学一做”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

,成立了党员律师“亲商助企”法律服务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截止目前,未央区共设立律师事务所27个,执业律师259名,全区各律师所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18家,代理各类案件986件,业务收费1878余万元,参加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983人次。

2、强化法律援助力度。截止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68件,其中民事案件551件(农民工案件224件),刑事案件317件,接待来访群众2981人次。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在处理案件时,尽可能采用“调解”

方式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区司法局、区残联联合在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成立“未央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3、公证服务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我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法律服务。承办村民回迁安置分房公证,承办联合学院非法集资清退相关公证。为加强公证质量,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目前,我处共办理公证2618件(国内经济605件,国内民事1457件,涉外556件),公证法律援助58件。

三、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加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聚力司法所 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制定下发了《未央区“聚力司法所 强基促和谐”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司法所基础建设进行调研并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制定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执业人员的考核细则,依法依规加大投诉查处力度,2016年检注册法律服务所9个,法律服务工作者52人。

2、深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工作。积极发挥专职调解员作用, 5名专职调解员每天坐班调委会,实行首问负责制。截至目前,接待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口头调解婚姻家庭、子女赡养、财产纠纷、劳务纠纷等案件187起,形成书面调解案卷30余件。坚持定期排查、重要节会和敏感时期集中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处理重大矛盾和隐患。目前,全区共排查各类民间纠纷823件,成功调处817件,成功率99.2%,涉及人数1685人,涉及金额1054.1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截至目前,未央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13人,累计解矫454人。目前正在矫正期内的矫正对象有159人,农村78人,社区81人;其中: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缓刑150人,假释4人,帮矫率100%,就业率72.2%。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304人,帮教率96.4%,安置率78%,重新犯罪率为零。

1、精心准备,积极开展全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区创建活动。本季度,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创建全省社区矫正中心示范区活动的通知》的统一安排部署,明确创建目标,重新合理规划了各个功能室,增加了设置报到登记室、社区矫正接收(解除)宣告室、电子监控室、训诫(谈话)教育室、教育培训室、档案资料室等功能室。

2、规范矫治,强化日常社区矫正管理。2016年以来,共接受委托调查139份,其中:法院87份,监狱1份,检察院刑事速裁程序委托调查12份,公安局委托调查39份。每月由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的矫正对象统一开展社区服务,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心灵得到净化。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团体心理辅导,引导其树立正向的人生信念,开启积极向上的新生活。三季度,共举办团体辅导21场,个体辅导4场。

五、市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开展2016年大中小学秋季开学“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通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普法教育活动,有步骤地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根据非法集资案例改编,在辖区内社区开展“模拟法庭进社区”系列活动,加强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预防诈骗。

2、公共法律服务室创建。做到制度、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目前,未央区共确定创建示范化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0个,开展法治宣传123次,参与完善村规民约46个,进行法律咨询128人次,每周咨询时间合计391.5小时;化解矛盾纠纷64件,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20次,收到良好效果。

(三)部门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概况

未央区司法局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行政编制15人,现实有人数为15人。未央区司法局下属未央区公证处和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两个基层预算单位。

1、未央区公证处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在编8人,职能:(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2、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在编7人,职能:(1)受理和审查公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2)受理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3)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统一指派或安排承办律师(4)对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监督;(5) 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交流;(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7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6号)、《西安市未央区区级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未财发[2007]218号)编制的。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用的管理,严格落实统一定点招标、政府采购等制度。本着勤俭节约、便民利民、因地制宜的原则,打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市考指标,比预算节约资金1.3万元。落实公车改革,按规定对超编公车予以封停,强化警车管理,按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加油、保险,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全年无招待费用,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10%。

未央区司法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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