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春佳节临近,为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西安市高陵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品应注意:
1、应该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固定店铺选购,并索取购物凭证。
2、选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做到:看包装是否完好,看是否有胀袋、漏气等异常现象,看标签标识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是否清楚。
3、选购散装食品时做到:看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清洁、有无安全防护设施,看盛放食品的容器上是否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4.选购保健食品时还必须做到:看是否标识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J)××××或卫(进)食健字(×)第××号〕,看标签或说明书是否清楚,标识功效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需特别提醒的是,保健食品只具有营养保健功能,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