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阳光惠及人民群众。
推动责任“硬着陆”。该县分年度制定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围绕“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等关键问题,将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开列责任清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问题。县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下传导责任和压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层层落实,县镇两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纪委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排名靠后的镇办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年终组织召开述职评议会,集中点评基层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定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刚性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近年来,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纪律作风建设不到位的14名科级干部进行了约谈,3名科级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监督基层“微权力”。坚持把《准则》《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利器,把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延伸到基层、推进到基层。累计发放“两个法规”学习读本3000本,编发《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10件事-廉洁从政提醒手册》8000余册,编印《廉政资料》22期,发送廉政短信1.7万条,努力培育基层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构筑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采取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集中下访摸排线索、推行协作区办案制度、加强与司法、审计、组织等部门沟通协调等措施,推动监督力量下沉一线、监督措施靠前一步,累计开展明察暗访68次,发出通报15期,立案28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3人。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综合运用信访监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纪律审查,给予党政纪轻处分279人,重处分54人,逐步实现了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提升群众“获得感”。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织设置、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考核管理、激励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搭建起村党组织、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这三个决策、执行、监督互相制衡的村民自治权力结构。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举报制度、信访制度,让群众举报成为反腐工作开展的重要线索来源,编印“清风君教你写举报信”宣传折页,有效提高了信访举报的效率和质量,全县累计受理信访举报665件,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