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10日,碑林区卫计局组织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及财务科相关人员,对碑林区政府举办的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中医医院2016年第四季度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了业务督导考核。
检查组按照《碑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和《碑林区中医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考核标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估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各中心和区中医医院均能落实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进一步得到完善和细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查人员现场予以指正,并及时反馈给被检单位,促其进行整改。同时在通报会上提出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将检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对2017年工作要有计划和思路,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