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于1月5日,将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Ⅱ级。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以下工作:
1、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于2017年1月6日起全面复课。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接到复课通知后严格按要求做好复课准备,可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弥补停课造成的影响。
3、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时通过校讯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和学生,同时做好Ⅱ级应急响应-停止户外活动的各项工作安排。
4、1月6日下午4点前,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直属幼儿园向区教育局上报复课情况,区教育局将对复课情况进行督查。
5、各学校要在校门口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告示栏中明确复课通知和Ⅱ级应急响应。
6、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直属幼儿园接到区教育局发出的复课通知后3个小时内上报复课准备工作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