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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在陕西省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

2017-01-02 20:11  陕西传媒网

(陕西日报记者车喜韵李龙飞王帅)记者从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宝鸡市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全面实施,不论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均要享受到更加惠民、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宝鸡是我省首家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运行的城市。

宝鸡出台的新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确保参合群众最大限度受益。值得一提的是,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模式将逐步统一为:住院报销+门诊报销(含门诊特殊慢性病)+大病医疗保险报付(按全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新政策实现了城乡居民就近就医、随医报销,享受平等、公正、便捷的医疗服务。这次出台《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暂行)》对参保参合的城乡居民而言,不但方便了群众的医疗费用报付,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群众的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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