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命名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通知》,莲湖区被第一批授予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莲湖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为重点,以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动力,以增进家庭幸福和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在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改革创新服务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走在了全市全省的前列。经过市级推荐、省级评审、国家卫计委审议通过,莲湖区被授予“2014-2016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下一步莲湖区将认真总结,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莲湖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全面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核心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