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12月22日,碑林区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碑办发[2016]9号)。《通知》结合市、区档案工作“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从充分认识档案工作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创新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依法治档切实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保障体系、狠抓民生档案建设、积极推进和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领导不断改善档案工作保障等九大方面62个项目,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将全区档案工作具体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使档案工作更加细化,各部门任务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通知》的印发,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也为推进碑林区档案事业顺利、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