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停止销售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等问题药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未央区食品药监局未央湖所第一时间对问题药品开展排查工作。
针对通知内容,结合辖区实际,未央湖所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qq,微信等平台发布问题产品信息,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发现有江西品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苯乙双胍和氯美扎酮药品的即刻上报,并发布了问题产品销售流向,方便企业开展自查。与此同时,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全面展开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现场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家,结合自查结果,暂未发现《通知》中所列举的问题药品。下一步,未央湖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扩大检查范围,确保辖区居民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