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区的魏女士打算出国旅游,当她到公安长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申领护照时,却发现自己曾于2005年申领过一本护照,只不过护照上的照片不是魏女士本人而是她的妹妹。因此,魏女士的申请不仅被暂缓了,她和妹妹还面临公安机关的处罚。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公安长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调查后发现,2004年,雁塔区的米某因未满18岁,不符合办理赴日劳务的相关规定,便借用魏女士妹妹魏某某的身份证办理了出国护照,并持该护照先后两次赴日务工。2005年,魏女士妹妹魏某某拟赴日本打工办理护照时,因自己身份信息已被好友米某使用,遂使用姐姐魏女士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出国护照,这也是魏女士曾持护照照片不是她本人的原因。其实,让他人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护照,魏女士姐妹俩都知道。面对此情形,魏女士的出国梦不仅破灭了,而且她和妹妹魏某某、好友米某还要配合公安机关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