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提升工作,雁塔区全面实行“路长制”工作模式,积极为辖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按照“一路一长、属地管理”的原则,雁塔区实行三级路长制,区级领导担任全区30条一类道路路长,街道副处级以上领导担任二类道路路长、科级干部担任三类道路路长,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二类、三类道路路长由所在街道负责具体落实。一级路长负责监督指导所负责道路的市容环境和城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成城市治理工作目标任务。
二级、三级路长则具体组织和落实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治理工作,做好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单位的宣传动员,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各街道要进一步明确二级、三级路长的负责路段,并将责任路段安排情况报区“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推进。“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五步法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