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械质量监管,切实保障辖区药械经营质量安全。近日,新城区长乐西路食品药监所以第四军医大学口腔医院周边为重点,扎实开展口腔类医疗器械经营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降低经营条件、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二是检查经营的医疗器械是否为注册产品、购入与销售过程是否留存记录及相关票据凭证;三是检查质量负责人等重点人员是否在职在岗,相关人员培训及管理档案是否健全。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口腔类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1家,通过针对性的检查指导,从业者经营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下一步,监管所将持续开展宣传及检查指导工作,确保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经营单位资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