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安阎良民政
2016年,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大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于维护全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经汇总统计,2016年度区民政局发放各项社会救助、救济资金达4075.77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约2万人次。主要工作有以下九方面:
一是将2302户、6064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累计发放低保金和各类补贴共计2880.2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724户、1360人,累计发放1087.23万元;农村低保1578户、4704人,累计发放1793万元)。
二是向全区农村五保户230户、230人,发放全年五保供养金及各类补贴和取暖费共计186.75万元。
三是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群众1187人次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发放医疗救助金596万元。
四是将因病残、火灾、车祸等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581户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222万元。
五是向215户困难家庭发放教育资助金共91.3万元(其中向城乡低保户、计生贫困户子女177户发放教育资助金73.1万元;向城乡困难群众子女38户发放福彩助学金18.2万元。)
六是向9名外省回陕的六十年代精简职工发放全年生活补贴及丧葬补贴共3.68万元。
七是发放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0床、棉衣200套、取暖炉子180个。
八是验收2015年灾后重建户房屋建盖合格后,向30户群众发放灾后重建资金45万元。
九是向航空产业基地拆迁导致失地的农民群众176户、608人,发放2016年失地农民保障金50.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