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2月22日召开的推行“河长制”、“路长制”会议精神,我镇迅速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学习了《蓝田县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蓝田县城乡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并要求各村干部回村后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研究上报工作方案及“河长”、“路长”人员详细安排,镇村干部入村发动群众清理河道,路面垃圾,疏浚排水渠。
为确保“河长制”、“路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我镇12月25日上午召开“河长、路长”工作推进会,继续推进此项工作。
会上耿红波指出灞源镇城乡治理“河长制”、“路长制”,实行五级河长、路长负责制。河长、路长的工作职责一是定期检查责任河段、路段,发现存在问题、指导帮助工作、督促问题整改;对失职、渎职情况进行收集反映;二是督促城乡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检查责任人履职情况。并要求各河段、路段管理人员在“河长”、“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责任河段、路段、村容村貌、交通秩序和绿化管理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具体内容为“三洁三提高”、“六边三化三美”和“四查九禁四无”。
会议还就党建、脱贫考核、森林防火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