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专项摸排整改领导小组,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在辖区重点单位广泛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重点排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工资支付情况。
三是针对可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进行梳理,对涉及的民工人数、拖欠的工资数额以及由此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研判和评估,确保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四是对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处置工作中,领导不力、监管不力、处置不力、隐情不报,导致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力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