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是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发放宣传单、致村民公开信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镇大营造精神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是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严格按上级考评细则及标准,对各村、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迅速整改。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在检查考核中扣分的,将取消责任单位、个人年终评先资格 。
2016-12-22 17: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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