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药品市场秩序,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日,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为期一周的零售药店药品安全专项检查。
主要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是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采购药品是否索取、查验、留存供货单位和业务人员的资料、证件和合法票据;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和供货方档案,并且将真实管理状况录入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严格执行审方制度。
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主体8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零售药品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冬季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