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启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凡新办理商品房预售(现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使用2014年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包含预售和现售)。
新版合同注重预售和现售合同的区分,完善了商品房基本状况,强化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明确了商品房交付的条件和手续,扩大了购房人拒绝收房的条件,增加了购房人查验房屋的环节,填补了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细化了开发企业关于商品房质量和保修责任,固定了业主对建筑物所用和共用部分所享有的权利,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主要事项作出承诺,突出开发企业信息保密义务,增加并细化了附件内容。 本报讯(通讯员 牛长福 杨盛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