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12时,按照市教育局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关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的通知》要求,区教育局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于2016年12月22日起全面复课,并做好Ⅲ级应急响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各校(园)及时通过校训通、微信、《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做好复课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学生返校的晨午检、营养供餐及缺勤学生追踪工作,确保学生及时返校复课。
12月18日,区教育局接到市教育局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13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立即向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下发停课通知,并按照我局下发的停课方案于2016年12月19日起组织实施停课。停课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保持应急信息渠道畅通,密切关注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在门口设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告示栏,明确预警级别和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停课期间的相关工作和复课准备。同时,按照“停课不停学”要求,全区中小学通过校讯通、微信、QQ、电话等形式开展学生学业指导。区教育局17个督察组对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停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师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