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6年,长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普法为民、普法惠民,荣获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一是关注民生需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根据相关要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悬挂横幅、气球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移动办公桌下基层等活动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将普法、用法深入基层。二是坚持普治结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三是创新载体阵地,切实增强普法成效。运用劳动监察投诉窗口及时宣传政策法规信息,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运用展板、横幅、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维权能力。利用好24小时投诉举报咨询电话,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每年接听电话数量千余次,接待群众近万人。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在劳动监察、执法为民工作中继续做出更好的成绩,为长安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