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来到村委会办公室,随意打砸屋内物品,警察接到报警后赶来调查,非但不配合反而朝着民警腹部猛踹,致民警受伤。近日,经河南省新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孔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5年12月4日,孔尚酒后来到新乡县古固寨镇三王庄村村委会办公室,因与该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贾某发生口角,便随意将办公桌上的文件等物品摔在地上,并用椅子将办公室玻璃砸坏。贾某随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在村委会院内停放的面包车内找到孔尚。面对民警的调查,孔尚非但拒绝配合,反而用脚向出警民警腹部猛踹,致民警腹部受伤。
最终,孔尚被赶到增援的民警抓获。孔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