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阎良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区政府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迅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雾霾天气:
一是对烧煤的门店一律取缔,并加强对落叶焚烧等冒黑烟现象的查处。
二是停止一切户外大型活动的审批,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三是加强道路机扫及喷雾抑尘频次,最大限度减轻道路扬尘,同时做好绿化带冲洗工作。
四是加强对出土工地和渣土车辆的巡查,坚决禁止违规作业和偷拉偷倒行为。
五是利用沿街门店和大型LED显示屏播放重污染一级响应通知,发动群众共同防治污染。
六是加强对生活垃圾场管理,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严禁抛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