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除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财务审计报告等34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予以保留外,今后其他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
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物价局12月14日公布了《陕西省省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普通话水平测试、资产证明或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34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在列。(具体项目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官网查询)
省物价局称,即日起省级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只能对《清单》所列34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事项。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中介机构为其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性服务的,一律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今后确需新设中介服务事项,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