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海口市民王先生在进行信用卡还款时操作失误,误将2万元钱“还”进了别人的信用卡内。然而,银行却无法冻结这笔钱,派出所也无法立案追回。
记者 张宏波
12月8日晚上,王先生准备通过支付宝进行信用卡还款。“之前经朋友介绍,我曾帮张某(化姓)还过一次信用卡,手机上还有他的账户,一不小心就操作错了,本该还自己信用卡的2万元,结果打进张某的信用卡里了。”王先生说,还完款后,他一直没有收到银行的短信提示,后来才发现自己还款时弄错了账户。
随后,王先生给张某打了电话,但对方一直关机。王先生找到银行,希望冻结这笔汇错了的款项,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冻结款项需要公安机关的相关手续,同时,为了保护客户隐私,银行也无法向王先生提供对方的具体信息。
王先生去找辖区金宇派出所,民警表示,这2万元钱并非对方当事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利益,而是王先生自己操作失误造成的结果,警方无法立案,建议王先生和银行方面协商。
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法院,希望通过起诉追回这2万元。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必须要有具体的被告人以及被告人的详细信息,法院才能受理诉讼。然而,这些信息王先生目前都无法提供。如今,王先生只能通过朋友了解张某信息,希望私下协商解决此事。
“可向收款方所在辖区法院提起‘不当得利’诉讼,但需要对方的姓名、身份证等相关信息。”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的人。如果银行和警方都无法提供信息,可尝试委托律师,行使调证权,找到对方信息,然后起诉。